南通發布:見賢思齊,爭當“張謇式”企業家
去年,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在重要場合稱贊張謇、稱贊張謇企業家精神,對南通和南通企業家而言是極大的鼓舞,更是極大的鞭策——
邁向民營經濟強市
改革開放以來,南通民營經濟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不僅為南通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的歷史貢獻,也為未來南通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提供了有利條件。當前,我國發展的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正在發生深刻復雜變化,南通民營經濟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去年,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在重要場合稱贊張謇、稱贊張謇企業家精神,對南通和南通企業家而言是極大的鼓舞,更是極大的鞭策。市委書記徐惠民對培育“張謇式”企業家群體提出具體要求,全市上下掀起弘揚張謇企業家精神熱潮。
“南通作為張謇先生家鄉,張謇企業家精神的發源地,應在深入學習踐行習總書記指示要求、大力傳承弘揚張謇企業家精神方面,走在全國前列、創出特色優勢、做出更大成效。”19日下午,在南通報業傳媒“兩會直播間”,市工信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賁友華感言,弘揚張謇企業家精神對南通由民營經濟大市邁向民營經濟強市、實現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就全社會層面而言,有利于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在全市上下樹立和傳遞更加鮮明的發展導向,厚植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和企業家健康成長的土壤,進一步形成尊重企業家、理解企業家、關心支持企業家健康成長和尊重創業、崇尚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他說,就民營企業家層面而言,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廣大民營企業家認真學習和大力弘揚張謇實業報國的大胸襟、強毅力行的大格局、敢為人先的大氣魄、奉獻社會的大情懷,見賢思齊,志存高遠,把握時代大勢,不斷爭先創優,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從而不斷培養和造就更多的“張謇式”優秀企業家群體。
營造氛圍——
提升企業家獲得感
企業家是南通經濟社會發展的寶貴財富,是南通實現高質量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幾年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和企業家隊伍的培育,圍繞弘揚張謇企業家精神,著力積極營造爭當張謇式企業家的濃厚氛圍,推動民營企業不斷朝著高質量發展邁出堅實步伐。
1899年5月23日,張謇先生創辦的第一家企業南通大生紗廠正式開工投產。2016年,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決定,將每年5月23日確定為“南通企業家日”,在全國率先以法定形式形成尊重、理解、支持企業家發展成長的制度性安排,有力提升了企業家的榮譽感、獲得感和使命感。早在2006年起,我市就組織開展南通民營經濟“三名”人物、經濟年度人物評選活動。2016年起,市委、市政府又組織開展了“張謇杯”杰出企業家、杰出通商以及“南通十強民營企業”等評選表彰活動,如今已成為南通企業界的“奧斯卡”,通過典型引領示范,進一步激發了廣大企業家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進一步發揮張謇作為愛國企業家的典范作用,今年1月6日,張謇企業家學院在南通揭牌。“十四五”期間,我市將以張謇企業家學院為平臺載體,進一步抓好企業家隊伍的培育培養,全面提升我市民營企業家綜合素質和發展水平。與此同時,我市建立完善市領導掛鉤聯系重點企業、聯系優勢產業鏈制度,加快研究出臺有關營造更好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強化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構建,著力幫助企業提升發展水平;常態化開展產業鏈對接和市內外企業交流合作活動,引導民營企業全方位融入蘇南、全方位對接上海、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格局中尋得新的發展機遇,謀求更大發展。
學習先賢——
堅守實業兼濟社會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擔當。100多年前張謇“實業救國”,而今南通企業家肩負著“實業強國”的新歷史使命。
“張謇先生領風氣之先,把南通作為當時條件下‘新新世界’的實驗區來進行創新實踐。一部通商的創業史,其實也是一部創新史。”在南通報業傳媒“兩會直播間”,市政協委員、南通世界通商總會會長、江蘇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惠對張謇先生“敢為天下先”的創新精神十分敬佩。“廣大通商人都要學習張謇的眼界和格局,用世界的眼光辦好自己的企業。”他說,安惠始終堅持以產業為根,以創新為魂,深根產業發展,推進實業進程,重視科技創新,構建自主體系。在這個創新的時代,更要以創新創優的思想發展企業,充分發揚“強毅力行、通達天下”的通商精神,更加重視研發、創新、品牌和知識產權,更加適應市場化、國際化的要求,在新的發展格局中發揮生力軍、主力軍的作用,助推全市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在高質量發展的賽道上行穩致遠。
“張謇先生興辦實業的同時胸懷祖國,心系家鄉,造福桑梓,為新時代通商人樹立楷模。”陳惠表示,南通正迎來“世界級”發展的機遇,開拓“強富美高”新境界,廣大通商要激發“二次創業”和“多次創業”的進取精神,充分發揮渠道多、信息靈、人脈廣的優勢,宣傳南通、推介南通,吸引更多上下游企業投資落戶南通。“我們廣大通商要愛國,也要愛家鄉。這是一種情懷,也是一種責任與擔當。”
本報記者 朱蓓寧 劉璐